一、部门构成
本部门由组织人事处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机关党总支联合组建,实行合署办公。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(一)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
1.负责本单位党建、意识形态、统一战线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
2.负责学校党的建设、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;
3.统筹党校工作,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员发展与教育,以及党费收缴、使用管理;
4.负责师德师风建设,组织师德师风教育、先进人物评选、师德典型选树及教师表彰活动;
5.统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、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教育,推进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升;
6.具体负责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。
(二)干部管理工作
1.负责学校干部的考察、选拔、任免与考核工作;
2.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校级领导班子换届,以及相关干部推荐、考察与考核工作;
3.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与各项方针政策,牵头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(三)人事与教师发展工作
1.推进人才引进计划落地,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,协助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认证;
2.组织职称评审、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工作,规范办理人员入职、离职、退休手续;
3.开展教职工聘期届满考核、转正定级及年度低职高聘工作;
4.统筹教职工各类考核,填报高等教育基础报表及师资相关数据,维护全国教师信息系统。
(四)综合保障工作
1.负责乡村振兴专项工作;
2.统筹薪资调整、绩效奖金及各类补助发放,依据政策调整社保、医保、公积金缴纳基数;
3.管理人事档案与日常考勤统计,编制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并报送劳动工资报表;
4.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